履行植树义务,共建美丽海南
2017年6月13日,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根据办法规定,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分为造林绿化、抚育管护、自然保护、认种认养、设施修建、捐资捐物、志愿服务、其他形式等8类。
造林绿化
抚育管护
自然保护
认种认养
设施修建
捐资捐物
志愿服务
其他
劳动尽责
按公民劳动实际完成量折算。
捐资尽责
捐款资金按照地方标准折算植树株数。
有助于弘扬生态文明理念;有助于提高全民对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珍稀植物资源保护意识;有助于向公众科普吊罗山珍稀植物的基本知识;有助于提供良好珍稀植物的科研场所。
目的:通过本项目实施,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、科研和宣教工作力度,增加枫木树木园树种,充分发挥枫木树木园的保护、科研、科普能力;进一步完善枫木树木园设施,不断提高枫木树木园保护、管理、研究利用水平,科学合理进行珍稀、珍贵树种繁育。 意义:有助于弘扬生态文明理念,提高全民种质资源保护意识;有助于保护国家重要战略资源,关乎我国物种安全、粮油安全、能源安全和生态安全;有助于保存保护热带林木种质资源,推动林木种业科技进步,维护遗传多样性,促进生态建设持续健康发展。
目的:通过本项目,更大地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,增强义务植树尽责意识。 意义: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是打造绿水青山的前提,站在对自然生态负责的高度,切实认识到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必要性。
实时捐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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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责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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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N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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